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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是代求者-【在基督的禱告學校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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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文:
但我已經為你祈求,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。你回頭以后,要堅固你的弟兄。-- 路二十二:32
我并不對你們說,我要為你們求父。-- 約十六:26
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,他都能拯救到底﹔因為他是長遠活著,替他們祈求。-- 來七:25
一切屬靈生命的成長,都是更清楚的認識,耶穌對我們的意義。我愈知道基督應該是我的一切,住在我里面,基督所有的一切都是真正為我,我就愈能活出真實的信心生活,向自己死,完全活在基督里。基督徒的生活不再是徒然努力要活得端正,乃是安息在基督里,在他里面得著生命來活,能贏得戰爭,奏信心的凱歌。祈禱的生命更是如此。它也在信心的律之下:在耶穌里,祈禱已經臻於完全﹔在這個亮光中,信徒知道祈禱不是緊張費力的事,而是經驗基督在他里面將為他完成的事,也就是參與在基督的生命中,因他無論在地或在天,都以禱告上達天父。因此信徒開始祈禱時,不單是信靠基督的功勞﹔也不單是信靠基督的代求,使我們不配的祈禱得蒙接納﹔而是相信,我們能與基督親密結合,以致他在我們里面祈禱,我們在他里面祈禱。救贖的目的,便在耶穌自己:他把自己賜給我們﹔他要親自活在我們里面。因為他祈禱,所以我們也祈禱。當年門徒看見耶穌祈禱,就要求他讓他們分享他對禱告的認識﹔同樣,現在我們看見他在寶座上代求,也知道他必讓我們有份於他祈禱的生命。
從主在世界的最后一夜,我們可以清楚看見這一點。藉著他以大祭司身份的禱告(約十七),他向我們顯明他如何向天父祈求,內容為何,而他升天以后,仍然如此祈求。然而,在他的臨別教訓中,他又多次將自己到父那里去,與門徒新的祈禱生命相提并論。這兩者將會彼此相關:他進入永恆代求之工時,正是門徒開始奉他的名,滿有能力的過嶄新的祈禱生活之時。因耶穌在作代求的工,我們才有能力奉他的名祈禱﹔所有祈禱的權利與能力皆屬基督,而他讓我們分享他的代求。
要了解這個意思,讓我們先來思想他的代求:他是長遠活著,為我們代求。基督在世的祭司之工,不過是一個開始。他曾像亞倫獻祭,流出寶血﹔而現今則照麥基洗德的等次,長遠活著,在幔內帶著永生的能力繼續代求之工。麥基洗德比亞倫更有榮耀,因此代求之工才使救贖顯出真正的力量與榮耀。“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,而且現今在神的右邊,也替我們祈求。”(羅八:34)耶穌的代求是非常實際的,也是不可或缺的工作﹔若非如此,救贖之功就無法繼續應用出來。耶穌道成肉身、死而復活的工作,使人與神和好,得著神的生命與祝福。但是這份和好要讓在地上的每一個肢體都實際經驗到,就必須倚賴在天上的元首不斷運用他的神聖能力。每一個悔改,每一次潔淨,每一回得勝罪惡的世界,都是他拯救的大能真正傾倒出來。而這份能力的運作端賴他的祈禱:他向父祈求,父便賜給他。“他都能拯救到底,因為他是長遠活著,替他們祈求。”他子民有任何缺乏都經他的代求而從神領受供應了﹔他在天上寶座的中保工作,與十字架之工同樣不可或缺。每一件事背后,都有他的代求﹔他在父右邊,運用所有的時間、能力,不住作代求之工。
我們不但分享他工作的利益,更要分擔這聖工,因為我們是他的身體。肢體與身軀必要一致行動:“頭也不能對腳說,我用不著你。”(林前十二:21)我們分享主自己及他的一切所有,所以他對天父說:“你所賜給我的榮耀,我已賜給他們”﹔我們既然有分於主的生命、公義與工作,便也在這代求的事工上有分﹔他不會單獨進行這工,不要我們參與。
我們代禱,是因為我們分享他的生命:“基督是我們的生命”(西三:4)“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著。”(加二:20)主的生命與我們的生命乃是一個,完全相同。他在天上的生命是不斷祈禱的生命﹔這生命降下來,占有我們,性質并沒有改變,在我們里面同樣是不斷祈禱的生命 -- 一個不住向父祈求,也從父得著的生命。這兩個上升的祈禱不是分開的兩回事 -- 一個出自基督,一個出自他的子民,不是這樣﹔這二者是生命本質的結合,也是禱告里的結合﹔他的祈禱通過我們,我們的祈禱也通過他。他是那位拿著金香爐的天使,“有許多香賜給他”,這就是祈禱蒙垂聽的秘訣:“他要將它加在眾聖徒的祈禱上,一同獻在寶座前的金壇上。”(啟八:3、4,按英文直譯)。我們活著,住在他里面,而他是代求者。
惟獨聖父的獨生子有祈禱的特權,天父對他說:“祈求就給你”。一切事物的丰盛都在他里面,禱告的丰盛也在他里面。惟獨他有禱告的能力。靈命的成長,在于清楚看見所有的丰盛都在基督里,我們自己也在他里面,每一刻領受在他里面的產業,恩上加恩﹔而祈禱的生命也是如此。我們對耶穌代求的信心,不只是在我們不禱告或不能禱告時,他替我們祈禱﹔而是他要吸引我們,與他同聲祈求,因他本是我們生命與信心的創始者。我們的禱告必須是信心的工作,因為我們知道,耶穌既賜給我們他整個生命,他也會將他特有的禱告氣質吹入我們的禱告中。
對許多信徒來說,當他得著開啟,發現基督誠然是他的生命,是他未來忠誠順服的保証人時,他的靈命就邁入一個新紀元。從那時起,他才開始過信心生活。若我們明白,基督是我們禱告生活的保証人,是所有禱告的中心與實體,這個發現同樣也會帶來嶄新的福份,由基督透過聖靈傳給我們。“他長遠活著,為他們祈求”,而他的身份是身體的元首,是那又新又活道路的向導,是我們信心的創始成終者。他為被贖之民的生命准備了一切,就是將他自己的生命放在他們里面﹔他關心他們的祈禱生活的做法,是帶他們進入他天堂的祈禱生活,把自己的祈禱生命帶進他們里面,并持守到底。“我已經為你祈求”,不是使信心變成不需要,乃是“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”(路廿二:32),我們的信心與禱告的信心,根都在他里面。“你們若常在我里面”,就是在這位長遠活著的代求者 -- 為我祈禱,在我里面祈禱的那一位 -- 里面,“凡你們所愿意的,祈求就給你們成就。”
我們有分於耶穌的代求上,這個思想提醒我們,他在前面不只一次教導我們的功課,所有奇妙的禱告蒙應許的原因與目的都相同,就是顯明神的榮耀 -- 彰顯神的國,使罪人得贖。假如我們只為自己祈禱,或主要是為自己祈禱,主最后一夜的應許對我們仍是一卷封閉的書。這些應許乃是賜給葡萄樹上結果子的枝子﹔賜給如同聖子一般受父差遣到世上,為將亡的世人而活的門徒﹔賜給主忠信的仆人和親密的朋友,我們接續他未竟之工,像主一樣,成為一粒種子而死,并結出許多子粒來。讓我們各人找出自己當作的工,找出那些人是神托付我們特別要禱告的﹔讓我們與神相交的生命就是為他們的代禱,我們與主往來,我們就會發現,禱告的能力對我們是真實的,不但如此,我們更能開始明白,我們住在基督里面,基督住在我們里面,能使我們分享他賜福與人、拯救人的喜樂。
哦,恩主耶穌的代求何等奇妙,我們不但可從其中得到一切,也可以接納成為積極的同工!現在我們才明白,何為奉耶穌的名祈禱,以及為何這祈禱大有能力,因為是奉他的名,在他的靈里,在他自己里面,與他完全合一。哦,基督耶穌的代求何等奇妙、積極、有效驗!何時我們才能完全進入其中而禱告不停呢?
禱告:
榮耀的主!愿再度俯伏在你面前敬拜。你贖罪的大工己成,如今已進入禱告之工﹔你以寶血贖回的一切,如今你唯用祈禱來保守,并不斷施恩。你是長遠活著為我們祈求。因為我們在你里面,又住在你里面,到父那里的道路總是敞開的,我們的生命也可以成為不住禱告的生命,而我們的禱告也必蒙應允。
榮耀的主!你已邀請你的子民在禱告生活里作你的同工。你已和你的子民結合,使他們成為你的身體,有分於你代求的聖工。惟有這樣的代求,這世界才能充滿救贖的果效與父的榮耀。我的主,我以前所未有的自由來到你面前,懇求你教我祈禱。你的生命就是祈禱,而你的生命就是我的生命。哦,教導我在你里面祈禱,像你一樣祈禱。
還有,我的主,正如你曾賜給門徒的應許,求你讓我特別明白:你在父里面,我在你里面,而你在我里面,讓讓聖靈合一的大能使我整個生命都住在你里面,也住在你的代求里面,使我的祈禱成為你的回聲,父在你里面垂聽我,而你也在我里面。主耶穌!讓你對萬事萬物的關切成為我的,而我在一切事上的生活也在你里面。那么,我就能成為一個管道,將你代求的祝福傾倒在世間。阿們。
附注:
基督指出,從聖靈澆灌的時刻起,奉耶穌之名祈禱的新紀元便開始了。門徒由此更加明白救贖的真義,并且清楚感受到他們與耶穌的合一,就如他與父的合一。現在他們可以奉耶穌之名直接向父祈禱。耶穌說:“我并不對你們說,我要為你們求父,父自己愛你們。”而他在提到聖靈降臨之前則說:“我要求父,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。”這個禱告的中心思想,是看清我們在基督里能與神結合﹔他是神和我們之間活潑的連系。“我在他們里面,你在我里面”(約十七:23),因此在耶穌里,我們看父連於我們,我們連於父。耶穌基督不只要讓我們在思想里了解這個真理,乃是要讓我們從內心深處感受到,與神和好是活生生的事實﹔正如神的父性與父愛,在他里面完全與人性結合,而人性也完全與神結合一般。我們可以直接向父祈禱,并不是說基督的中保從此就擱置一旁﹔乃是說,從此這不再是外在的,存在於我們之外的事,而是我們里面活的屬靈實際﹔如此,這位為我們而來的中保基督,就真正成了在我們里面的基督。
若我們缺乏神在基督里,我們也在基督里,這種合一的認識,或這份感受被罪遮蔽了,那么,我們在禱告里的信心只能視主為中保,為我們向父祈求。(將約十六:26與十四:16 - 17,九:20﹔路二十二:32﹔約壹二:1作比較。)按約翰福音十六:26節來看,這種以基督為中保的祈禱,與奉他的名祈禱不完全相同。基督的中保工作,目的是要引領我們進入那內心深處能獨立的生命結合,與他相連,也與在他里面的父相連﹔而在他里面,我們於任何狀況之下都可以直接來到神面前。奉耶穌之名祈禱,也不等於聽他的吩咐來祈禱﹔自從主告訴門徒如何向“我們的天父”祈禱之后,他們便一直這樣行,但是他現在卻說:“向來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什么。”惟有當基督的中保,藉著聖靈的內住,成了我們里面的生命和能力時,他的名 -- 意謂著他的本性與工作-- 才會在我們里面(不單是為我們而已)成為真理與能力。這樣,他的心思,就是他的言行所表達的,就能充滿、占有我們的意識與心志,如此,我們就滿有信與愛,有耶穌在我們里面,成為那和好者,使我們實際上與神合而為一。我們就能奉耶穌的名,自由、直接地來到父面前,知道禱告必蒙垂聽。奉耶穌之名祈禱,是享有子對父的自由,正如耶穌以長子的身份所享有的。我們站在耶穌的地位上祈禱,并不是可以將自己置身於他的地位,乃是因我們在他里面,他也在我們里面。我們直接到父面前,只因為父在基督里,不能視他為在基督之外。若是我們的內心深處不住在基督里,他不是活在我們里面的那一位,他的話在我們心中沒有屬靈的能力,他的真理與生命沒有成為我們的靈命,“奉你愛子之名”的公式對我們也毫無作用。-- 摘自 Dr I T Beck, Christliche Ethik, von Tubingen, 3. 3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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