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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布真每日靈修(日) 4 f$ b o+ O6 y5 W' t4 {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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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月十四日 a1 c# ~) T( U- Z8 S: e
經文: 「以耶和華為樂。」(詩篇卅七:4): W* W5 a$ r w8 a6 T1 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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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某些人而言,這經節有點令人難以明白究竟,為何有人能「以耶和華為樂」;但對真實的信徒而言,這經文不過是所熟知的真理一再重覆。信徒的標誌就是內在平安喜樂,不斷湧流,而他們也真是能以耶和華為樂。 3 s) M% K+ {4 c9 e
無神論者或非基督徒,從來不會把宗教當做一件正經的樂事,他們只會覺得信一個宗教,會帶來束縛,不自由。若他們會去參加一個崇拜儀式,要嚒是因為有所求,要嚒是迫於無奈。他們覺得「以上帝為樂」是很奇怪的思想,至於「聖潔」、「喜樂」更是遙不可及。但是認識耶穌的人都了解,「信心」與「喜樂」是如此緊密的連結,甚至陰間的勢力都無法將其分割。那些盡心盡意愛上帝的人都知道,祂的道路滿了平安,祂的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。因著我們的完全交託,全然獻上,我們就不會勉為其難的追求聖潔,不會屈於無奈地奉行儀式。不,我們不但以服侍上帝為我們的喜樂,更因存著盼望而帶給我們平安喜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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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布真每日靈修(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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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f! t% y# {, ^- }, X+ W6 A/ k, f六月十四日) ~6 W( i# N/ E3 {: J
經文: 主啊,我們……因得罪了祢,就都臉上蒙羞。(但以理書九: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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) J9 c' X% C3 M' D; K( W9 E' K0 M; l 對罪的沈痛感和對罪的清楚認識──罪的痛苦和應受的懲罰──使我們在寶座前俯首跪下。我們作了基督徒以後,仍然犯罪。雖然我們蒙受豐富的祝福,但卻忘記恩典。我們雖然得極大恩寵,卻沒有按應盡的本份結出果子來。基督徒若回顧以往,誰能不赧顏?得救以前的日子要被寬恕、被忘卻。然而,從那時起,我們又得罪了光,得罪了愛──那光已滲透入我們的心志,那愛使我們在其中歡樂。一個未蒙饒恕的罪人,因過犯所付的代價,和已與基督相交的、被上帝親自揀選的人,因犯罪付出的代價,比較之下,前者是較少的。請看大衛。許多人會談他的罪,但請看他的痛悔。聽他破碎骨頭的聲音,似乎每根骨頭都發出憂傷認罪的呻吟!請看他的眼淚滴落地上,請聽他沈痛的嘆息,伴隨著他彈奏的輕柔樂聲!我們犯了罪,讓我們尋求懺悔的靈。再請看彼得!我們常常談論彼得是否認他的主。但請記得他出去痛哭了(參閱路二十二:62)。我們曾否認我們的主,並以眼淚哀傷?我們這些罪,無論是作基督徒以前或以後,若非上帝親自憐憫,否則都將使我們被遣至不滅的火中。為罪向上帝下跪敬拜祂,讚美那拯救你的恩典、赦免你的仁慈和饒恕你的大愛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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