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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稣生平之四十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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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4-24 19:48:2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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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稣生平之四十四《耶稣证明自己的自称》「我若为自己作见证,我的见证就不真。另有一位给我作见证,我也知道他给我作的见证是真的。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,他为真理作过见证。其实,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;然而,我说这些话,为要叫你们得救。约翰是点着的明灯,你们情愿暂时喜欢他的光。但我有比约翰更大的见证;因为父交给我要我成就的事,就是我所做的事,这便见证我是父所差来的。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过见证。你们从来没有听见他的声音,也没有看见他的形象。你们并没有他的道存在心里;因为他所差来的,你们不信。你们查考圣经,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;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。然而,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。「我不受从人来的荣耀。但我知道,你们心里没有神的爱。我奉我父的名来,你们并不接待我;若有别人奉自己的名来,你们倒要接待他。你们互相受荣耀,却不求从独一之神来的荣耀,怎能信我呢?不要想我在父面前要告你们;有一位告你们的,就是你们所仰赖的摩西。你们如果信摩西,也必信我,因为他书上有指着我写的话。你们若不信他的书,怎能信我的话呢?」(约翰福音5:31-4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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