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惹动”(katergazomai)多翻译为“产生、成就”(produce, work out)。罗5:3说:患难“生”忍耐。林后4:17指出:我们的苦难为我们“成就”极重无比、永远的荣耀。保罗指出:不是律法本身会产生忿怒,而是律法照出我们的罪,并且我们的罪只能迎来神的忿怒。就如罗1:18指出:原来神的忿怒,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。那里有清楚的律法,那里我们的过犯就清楚地被显明了。律法让人知罪,却不能带给人救恩。
在罗4:16,保罗首先引用“本乎信”(out of faith),或翻译为“出于信”这重要的片语。这希腊文片语“ex pisteos”是罗马书重要的片语,共出现十二次,也是加拉太书的重要片语。这片语引自哈2:4的七十士版本。(哈2:4;罗1:17,3:26、30,4:16,5:1,9:30、32,10:6,14:23;加2:16,3:7-9、11-12、22、24,5:5;来10:38;雅2:24)在罗1:17就出现两次:“因为神的义在福音里被显明,‘本乎信’,以致于信,如经上所记,义人必‘本乎信’而活。”(直译)既然是“出于信”,就是唯独信,唯独恩典了。既然因恩典而来,所有效法亚伯拉罕的信的人都能领受了。保罗强调,这恩典要归给“每一个后裔”(to every seed)。所以,神预备的救恩要临到犹太人的信徒,但也要归给没有律法的每一个外邦信徒。最后保罗以“他是我们所有人的父”结束。犹太人不能说:亚伯拉罕的约只临到他们。保罗说得好:“所以你们知道,那些‘本乎信’的人,就是亚伯拉罕的儿子们。”(加3:7)(直译)神曾应许亚伯拉罕:“地上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。”(创22:18)福音是要应验神在远古给亚伯拉罕的应许:像亚伯拉罕信神的人,要被算为义人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