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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道分解:《尔道自建:死罪与死刑》2015年8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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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5-8-7 21:15:42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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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道分解:《尔道自建:死罪与死刑》2015年8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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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道分解:《尔道自建:死罪与死刑》2015年8月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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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21:12-17

21:12 “打人以致打死的,必要把他治死。 21:13 人若不是埋伏着杀人,乃是神交在他手中,我就设下一个地方,他可以往那里逃跑。 21:14 人若任意用诡计杀了他的邻舍,就是逃到我的坛那里,也当捉去把他治死。 21:15 “打父母的,必要把他治死。 21:16 “拐带人口,或是把人卖了,或是留在他手下,必要把他治死。 21:17 “咒骂父母的,必要把他治死。

出21:12-17特别提到三种要判死刑的罪,包括杀人、忤逆父母及拐卖人口等严重的罪,对应十诫的第五、六、八诫。

故意杀人,包括使用致命的凶器,有杀人的动机(心中怀恨),蓄意谋杀等,都要处死(民35:16-21)。若不是蓄意杀人,而是出于意外,“我就给你设立一个地方,他可以逃到那里去”,即接下来所讲的“祭坛”,这是后来的“逃城”的前身。

打父母,即使未造成致命的伤害,仍是严重的忤逆之罪,因为否认自己生命的源头,攻击神在家中设立的权威。

拐卖人口是第三个要判死刑的重罪,因为这是剥夺一个人的身分认同,断绝他与家庭的连结,比偷窃财产、侵占土地还更加严重。

设立死刑,乃是对生命的尊重。早在耶和华赐福挪亚时,就订立以下的准则:“流人血的,人也必流他的血;因为神造人,是按着他自己的形像。”(创9:6)神的准则很清楚:(1)他不准许有凶杀,(2)若有人杀害别人的性命,他要以命偿命,(3)这是基于上帝创造的原则,因为人都是按照神的形像造的,杀害别人就是破坏了神的形像。

思想:

1. 有关死刑存废,可视为人道情感与正义情感的辩论。人道及人权是普世价值,废除死刑亦为多数国家趋势,然而伸张正义也为神的法则及司法的目的。

2. 目前世界上有超过半数国家废除死刑,还有部分国家只有针对叛国等重大罪行才判处死刑,真正保留死刑的国家不到一半。

3. 考虑废除死刑,应当顾及法理、人权、民情,更应当加强司法程序正义,增进民众人权教育。若现阶段废除死刑不易,“限缩死刑”,“死缓制度”及改采终身监禁则较为可行。

4. 另有部分国家在法律上保留死刑,而以司法实务非必要不判处死刑,来达到兼顾吓阻犯罪、伸张正义,和实践人权的目标,也是值得借镜的做法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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